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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法评 | 间接代理制度中的介入权探析
2022-10-21一、委托与代理
二、代理的类型
三、间接代理制度中委托人介入权
[ii] 徐涤宇,《间接代理制度对仲裁条款的适用》,载《法学研究》2009第1期,第35页;
[iii] 徐海燕,《间接代理制度法理阐释与规则解释》,载《社会法学》2021年第4期,第103页;
[iv] 陈亚,《非订立合同的委托人介入第三人合同的先决条件》,《人民司法》2012年第12期,第41-44页
[v]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皖0191民初5624号】判决书。该判决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确认在先代理关系存在后未进一步要求委托人举证证明代理关系的真实存在
[vi]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红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陆文波,《委托人介入权的行使条件具有法定性》,载《中国法院网》
[vii] 同注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