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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法评 | 小型企业收购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2021-11-22

微信图片_20211122140252.jpg常见的商业活动中,公司往往会通过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规模扩张、获取资质等目的,但针对不同类型的标的公司,不同的收购目的等,在法律实践中的做法不尽相同,本文主要探讨一些实践中标的较小的、交易结构较为简单的收购项目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如何寻找标的公司?

以笔者的实践经验而言,标的公司的确定有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中介居间介绍,当然,若是在同行业内的并购,也常常通过行业内的朋友介绍等方式进行。

Q2

如何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调?

对于交易结构较为简单的并购项目,通常以要求标的公司或股东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尽调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档案、三会决议和记录、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账册、合同和发票、员工清单、劳动合同等;对于交易结构较为复杂的并购项目,通常需要由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同步进场,共同完成尽调工作。当然,对于收购目的为获取资质的,还需要特别去有关部门核实资质证照的真实性、有效性。

Q3

对于中介牵头的收购项目,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由中介牵头的,交易结构非常简单的项目,交易流程通常为:收购方与中介签署协议→收购方支付定金或首期款→中介提供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收购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调→收购方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方支付第二期收购款→中介协助双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收购方支付尾款。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股权交割前后,收购方和标的公司股东通常没有任何解除,全部需要通过中介传达,那么收购方尤其需要注意最终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此前中介签署的协议之间不能存在矛盾之处,且应要求中介提供债务债权清单,划分清楚股权交割前后的债权债务关系。

Q4

标的公司自成立后没有经营,也无法提供债权债务清单,是否存在风险?

实践中,很多企业会通过对外投资成立新公司,用以获取相关的经营资质,其本身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实际经营,而仅仅是为了日后出售具有资质的公司外壳,因此往往这类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较为干净,但从谨慎角度,无法排除标的公司在外签署合同,存在帐外收入或合同义务等,故仍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Q5

如何规避无法确认债权债务情况的收购风险?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操作是要求标的公司股东和中介分别向收购方作出承诺,即承诺在股权交割之前发生的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中介承担共同清偿或连带责任。

Q6

标的公司的员工是否要承继?如果不想承继,应如何处理?

原则上股权交割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主体并无变化,与老员工的劳动合同还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收购方不想继续聘用,则有两种方案参考,一种是在股权交割前,要求标的公司与员工达成解除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该部分的损失由标的公司股东完成填补,这种方案的优势是所有的解除都由老股东处理,收购方不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参与,但劣势是收购方没有决定老员工去留的主动权;另一种是由收购方在股权交割后自行与老员工谈判,若仍有需要继续聘用的,可以选择继续聘用,若与员工协商解除,则由收购方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这种方案的优势可以此作为谈判筹码,在收购价格上进行磋商,同时,老员工去留的主动权掌握在收购方,当然,劣势是会增加收购方的收购成本或引发一些仲裁和诉讼。

Q7

标的公司的印章印鉴等,在股权交割前交付,还是在股权交割后交付?

建议在股权交割前交付,这样可以与标的公司股东和中介作出的承诺函匹配,并且避免交割前空白期出现新增债权债务的风险。

Q8

能否分享下具体案例?

在笔者办理的案件中,有一些较为典型的,没有经过律师参与前期尽调,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所引起的一系列纠纷。如:标的公司所经营的是一家健身房,在收购前已经经营了相当长的时间,而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也列明了附件有债权债务清单,但实际上双方仅非常笼统的在微信记录中提到,转让前大概的债务总额,并没有实际的债权债务清单,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哪些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哪些债务由新股东承担,产生了非常大的争议,最终法院判决股权交割前产生的由原股东签字的债务,均由原股东承担,此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其次,在这个案件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标的公司所经营的健身房是带有游泳池的,但该游泳池因没有产证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在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新股东认为该健身房无法正常经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然而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通过双方的微信记录以及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游泳池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原因和客观事实,已经向新股东如实披露,不存在隐藏,况且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至案件发生时已经间隔2-3年时间,此期间新股东已经正常经营,因此最终法院判决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没有支持解除。


—END—



律师简介

 

胡隽瑶

公司及并购业务部

junyao.hu@zingerlaw.com

胡隽瑶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是本所公司及并购业务部的资深律师,专注于公司内外事务及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胡律师在公司法、企业并购、争议解决、货款催讨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及仲裁经验,致力于为集团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胡律师提供的超值法律服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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