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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动态 | 哈哈茶第13期“以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可行性探讨”成功举办

2021-11-20

致格“哈哈茶”系列讲座,是由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发起并举办的公益法律分享会。每期讲座聚焦社会热点问题,邀请相关专业的资深律师及专家作主题分享以及实务交流。活动定期举办,现场精心准备茶水糕点,衷心欢迎客户、友人在周五午后,与致格律师一起在轻松愉悦的氛围里了解和理解法律。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是融资租赁从传统有体物领域向无形财产领域延伸的一个新类型,具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市场化的积极功能。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的态度不明朗、规定不明确,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不仅面临着标的物的适格性挑战,也面临法律属性的确定、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问题。就此类问题,本期哈哈茶特别邀请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创新业务部部长”林汞勤律师为大家带来“以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可行性探讨”。



2021年11月19日下午两点,分享会准时开始。本次分享会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一、起源;二、法律法规与政策;三、司法审判;四、业务实践;五、可行性探讨。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最早起源于2006年美国的Columbus公司与Kern公司之间达成的一项关于专利权的融资行售后回租协议,因为形式新颖、创立时间较短,所以相对比较冷门。
分享会开始,林律师先为大家普及了关于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租赁物的基本概况,接着就从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方面入手,全面客观地展现各地政策的不同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区别。最后,林律师从法理上、立法上、政策上、司法上这四个不同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依然有一定的可行性。
另外,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度,特别是对于具有融资需求的文化类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以文科租赁为代表的一些租赁公司已经逐渐走出了一条相对成熟、可借鉴的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的道路,并实现了知识产权证券化标准化产品的发行。从实践层面印证了知识产权融资的可行性和广大的市场需求,也从侧面证明了监管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的鼓励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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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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